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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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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市人社局出台文件,
重新调整了门诊重特大疾病政策,
进一步提高了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
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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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高门诊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5月10日,记者自市人社局获悉,为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近日,市人社局出台文件,重新调整了门诊重特大疾病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
(网络图)
一是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门诊重特大疾病病种数量有所增加。在河南省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内第一批10个门诊病种基础上,增加了晚期胃癌、晚期肾癌、多发性硬化等17个门诊重特大疾病病种。
二是全市统一规定了参保人员报销比例。城乡居民报销比例为80%,农村贫困人口报销比例为85%,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5%。
三是对已经实施的33个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种,根据各病种医疗费用情况,提高了数额不等的支付限额标准。
与此同时,我市还提高了门诊重症慢性病保障水平,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指定慢性病范围新增骨质增生异常综合症、原发性痛风、肺纤维化等6个病种,达到24种;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指定慢性病范围新增糖尿病胰岛素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丙型肝炎等10个病种,达到18种。为助力脱贫攻坚,我市还提高了农村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的报销比例,由65%统一提高到85%。同时,对农村贫困人口患者申报门诊慢性病,实行按月申报,10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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