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13年,重疾定义终于要有变动了!银保监已经公布:重疾险新定义的终审方案已经通过。
重疾的定义变了,重疾险产品也得跟着革新。新规过渡期到明年1月31日,所有老产品在那之前都会下线,换成新产品销售,但已经买完的老产品不受影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新版重疾定义有什么变化,我们可以参考下图:
我们简单总结一下吧:
一、重大疾病病种增加:重大疾病的必含病种,从25个扩充到28个。分别有轻疾(3类)与重疾(3类),详情如下:
轻疾: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轻度恶性肿瘤;
重疾:严重溃疡性结肠炎、严重克罗恩病、以及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二、甲状腺癌,不一定属于重大疾病:老版中,甲状腺癌都属于恶性肿瘤,也就属于重大疾病。新规则中TNM分期为I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不属于恶性肿瘤,也就不算重大疾病。新规将Ⅰ期甲状腺癌划分到轻疾保障里,只赔保额30%。
三、原位癌不在官方定义中:老版的重疾定义中,原位癌一般和“极早期恶性肿瘤”一起出现,作为恶性肿瘤对应的轻症。但是在征求意见稿中,原位癌既不在重疾中,也不在轻症中。四、轻疾赔付比例调低:之前的轻疾赔付比例由保险公司自行决定,部分互联网重疾险,轻疾比例高于30%,有35%、40%、45%的,赔付比例接近重疾险的一半。现在:轻疾赔付比例不得高于30%。
五、改革之后,重疾险更贵了还是更便宜了呢?这个问题,没有确定答案,因为重疾险的价格并不是单单有重疾定义决定的。但可以确定的是,即使剔除了甲状腺癌,重疾险整体价格的变动不会很大。所谓的大降价,不会出现。
择优理赔来了在新产品要来、老产品纷纷下架这样的交替之际,大家讨论得最多也很纠结的是:新旧产品,到底买哪个划算?
纠结的理由,无非就是因为新旧重疾定义理赔上各有利弊,“鱼与熊掌难以得兼”,就陷入了选择恐惧中。其实大家不用纠结的,因为面对新旧规范交替,保险公司纷纷推出了“重大疾病择优理赔方案”,这是什么意思呢?
择优理赔,是指投保的旧重疾险产品,在特定时间段内(11月5日之后)首次确诊重大疾病,在理赔时,版旧标准和版新标准,哪个标准对自己更有利,就选哪一个。可以看出,择优理赔是更人性化的设计,现在买旧重疾险的产品,理赔标准有两个可以任选,当然也最有利。年2月以后买的新重疾产品,只能用于版新标准。截止目前,一共30多家家保险公司,公布了择优理赔方案。新旧版本重疾险该如何选择两个版本理赔标准,各有利弊,“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可谓是一个向左一个向右,择优理赔这种人性化的设计,现在买旧重疾险的产品,理赔标准有两个可以任选,当然也最有利。年2月以后买的新重疾产品,只能用于版新标准。
所以,新旧交替之际,有“择优理赔”加持,旧版本就更值得下手了,尤其对于那些一点保障都没有的人,就相当于给了自己一个“选择权”,未来可以“择优”。
再重复一下:
旧版定义更宽松的疾病,就按旧版定义赔;
新版定义更宽松的疾病,有了“理赔择优”后,按新版定义赔。
举个例子:张三投保了旧版重疾万,发生1期甲状腺癌或前列腺癌,按旧规,属于重疾,赔万;按新规,属于轻症,最多赔30万,那按旧规申请。但是,如果在明年2月1日后买的新产品,万一得了I期甲状腺癌,就不能反过来按旧版定义来赔了!!!
有了择优理赔,旧定义重疾更香了,是不是?最近,信泰保险就完成了首例择优理赔案件的赔付。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年10月,客户投保了信泰的一款百万无忧重疾险,保额30万。年5月,被保人因突发左侧肢体麻木、活动不灵住院,头颅CT显示“右侧基底节区梗死灶”,出院诊断急性脑梗死,出院时呈左侧偏瘫状态。
年12月,被保人经康复治疗后,经医院检查明确为:“左侧中枢性面瘫、左上肢肌二级、左手萎缩畸形、左下肢肌力三级”。年12月9日,客户申请脑中风后遗症重疾险理赔。
按照旧定义:被保人没有达到肢体机能完全丧失,是不能赔的。
按照新定义:被保人左上肢肌力2级,符合理赔条件,
客户选择了择优理赔顺利获得30万的保险理赔金。
可以看到,买了旧重疾的朋友,择优理赔确实对我们更有利,择优理赔是更人性化的设计,现在买旧重疾险的产品,理赔标准有两个可以任选,当然也最有利。年2月以后买的新重疾产品,只能用于版新标准。新版的甲状腺癌只赔30%,轻疾只赔30%,原位癌被踢出轻度重疾来看至少比起老版的就差了很远了,至少在短期内,新产品在保障和价格上很有可能是弱于现有产品的。
所以,建议还没买的赶紧买,买了的能加保就赶紧加。
需要提醒大家,只有在明年2月1日前买旧定义重疾,才有机会享受择优理赔的待遇,如果大家有看好的产品,可以早点下手,毕竟停售后就再也买不到了。总之,老产品比较划算,毕竟能够择优理赔,对咱们最有利的,抓紧时间上车吧,等到明年2月份再买,就没有这个选择权了。再说,风险也不等人,早买早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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