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资讯深州市年度慢性病申报

深州市年度慢性病申报工作开始啦!

深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年度门诊特殊疾病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参保居民的受益面和受益程度,根据《衡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开展年度门诊特殊疾病申报工作,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参加深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患有门诊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年已鉴定为慢性病患者的不再进行复检,继续享受年慢性病待遇。

二、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及支付标准

门诊特殊疾病包括门诊重症疾病和门诊慢性疾病

(一)门诊重症疾病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肝移植后、肾移植后(各类学生及18周岁及以下非在校居民还包括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发生的门诊费用。

统筹基金支付标准为:每年起付标准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

(二)门诊慢性病包括:慢性心功能衰竭、心脏支架术后、心脏起搏器安置术后、心脏搭桥术后、高血压病(有心、脑、肾、眼底并发症之一)、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脑血管病后遗症、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糖尿病并发症、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甲状腺功能异常(甲亢、甲减)、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精神类疾病。

统筹基金支付标准为:参保居民患上述门诊慢性疾病在门诊就医购药(不包括各项检查及其他治疗)的,实行限额支付,每年起付标准元,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不分甲乙类),单病种支付限额为元,2个病种支付限额为2元,3个及3个以上病种支付限额为元。

三、鉴定机构及申报时间

1、鉴定机构

门诊特殊疾病鉴定机构:医院、医院

鉴定地点:

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地点:深州镇卫生院、医院

2、申报时间

凡是符合以上病种条件的的参保居民于年7月5日至7月27日到深州镇卫生院和医院申报(各乡镇具体时间按排见附表)。深州镇卫生院和医院审验合格后统一将《深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申报登记表》、〈深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鉴定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于8月1日前报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中心。

四、鉴定所需材料

鉴定者需带《门诊特殊疾病审核鉴定表》一式两份(医院领取)、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3张,近期的诊断证明、近期住院病历(年以后的住院)或近期门诊病历、近期相关检查报告、化验单。(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同时患有精神病和其他慢性病种的参保居民,先到衡水医院先行鉴定,然后再将医院出具的鉴定结果及其他慢性病相关检查资料医院。

五、鉴定程序

1、患者或家属收到乡医院通知后,严格按照规定的申报时间持相关资料,到深州镇卫生院申报(精神疾病和癫痫病患者到衡水市医院进行现场鉴定,地址在深州市深安路1号)。

2、鉴定委员会小组根据提交资料进行鉴定。由慢性病专家组相关的两名专家签字,鉴定专家小组组长核准后签字。

3、医院和衡水市医院将已确定的慢性病患者鉴定表和门诊慢性病汇总表上报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4、医保中心复审合格者核发深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症专用证》,该证由患者所在乡镇社保所负责发放到患者手中。鉴定原始资料由鉴定单位妥善保存归档备查。

六、门诊就医购药管理

1、定点参保居民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购药,定点单位在为参保居民诊治时,应查验其《门诊特殊疾病专用证》,做到人证相符,建立慢性病患者就诊登记本,为每一位慢病患者建立门诊病历,要根据病情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按规定标准收费,优先使用衡水市下发的慢性病病种《推荐目录》。

2、外购药参保居民因病情需要确需转外诊治购药的,原则上应到三医院就医购药。

3、定量定点医疗机构医师根据认定的病种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用药,病情与药量相对稳定的病种,一次购药量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4、报销范围参保居民在药品销售单位和非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不予报销,超出《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版)过渡版》的不予报销,所用药品必须与所鉴定的慢性病及其并发症相符。

七、工作要求

1、医院、深州镇卫生院、衡水市医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年度我市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疾病的申报鉴定工作。要切实加强慢性病鉴定工作的领导,明确一名副职具体抓,强调工作纪律,明确职责。慢性病鉴定专家组所有成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标准,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将取消鉴定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把关,患者需要提交年1月1日以后住院的病历资料;凡是提交病历不能明确诊断或是存在疑问的患者重新进行化验、检查,费用患者自理;不符合病种范围及标准的请不要受理申报资料,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检查、鉴定等费用负担。

3、参保居民门诊特殊疾病的申报和鉴定应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鉴定的,将视为放弃鉴定资格。

4、门诊特殊疾病申报材料个人如有需要请于申报前进行备份保存,医保中心及鉴定医疗机构不负责备查。

门诊特殊疾病认定及管理参照衡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及管理办法执行。 

年7月2日

深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慢性病鉴定小组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长:宋志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

副组长:医院副院长

肖爱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丽香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二、一般慢性病鉴定组:

组长:医院副院长

副组长:医院副院长

医院副院长

医院医务科主任

成员:医院院感科主任

医院内四科主任

医院内三科主任

医院内一科主任

医院内二科主任

医院儿科主任

医院外二科主任

医院外一科主任

医院介入综合科主任

医院眼科主任

医院骨科主任

医院内三副主任

医院放疗科主任

医院内四科副主任

医院急诊科主任

医院妇二科主任

医院副院长

医院内科主任

安素萍   深州镇中心卫生院主治医师

李彦琴深州镇中心卫生院主治医师

三、精神类疾病鉴定组(设在衡水市医院):

组长:秦进芳衡水市医院副院长

副组长:黄秀琴衡水市医院副院长

崔卫东衡水市医院副院长

乔云栓衡水市精神病医务科科长

成员:张素云衡水市医院病区主任

马占平衡水市医院病区主任

杨红衡水市医院病区主任

乔静爽衡水市医院病区主任

芦薇衡水市医院病区主任

高兴衡水市医院主治医师

王磊衡水市医院主治医师

朱凤英衡水市医院主治医师

栗建辉衡水市医院主治医师

白景林衡水市医院主治医师

郗玲燕衡水市医院主治医师

深州市各乡镇时间安排:

日期

区域

7月5日

大屯镇

深州镇

7月6日

王家井镇

榆科镇

7月9日

前么头镇

穆村乡

7月10日

辰时镇

兵曹乡

7月11日

东安庄乡

乔屯乡

7月12日

护驾迟镇

唐奉镇

7月13日

太古庄乡

魏家桥镇

7月16日

大堤镇

北溪村乡

7月17日

大冯营乡

7月18日-27日

收尾,出证、汇总。

常识普及

志愿服务

活动发起

组织宣传

深州献血志愿服务,一起献爱心!

——深州献血志愿服务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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