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15名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乐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公开考核招聘直属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9号)、《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4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14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核与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

号,是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政府疾病预防控制、应用性研究的职能,开展疾病控制、卫生应急、免疫规划、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检验检测等各项业务工作。

(二)乐山市中心血站

乐山市中心血站位于乐山市中区海棠路号,是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无偿献血宣传和招募,血液的采集和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1.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符合《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年公开考核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含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乐山市中心血站:符合《一览表》(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高校毕业生、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符合体检相关要求,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按相关规定,在原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取消,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按经批准设置的岗位招聘,招聘名额见《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年12月2日至年12月9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年12月9日18:00,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三)报名办法:符合《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卫生健康单位年公开考核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资格条件人员,请准确填写《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卫生健康单位年公开考核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连同以下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压缩打包传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备注:职位+考生姓名,报送到指定邮箱。

(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指定报名邮箱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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